广东核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数码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核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润科路18号1栋901(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3度37分56.54秒,北纬23度17分19.25秒),主要从事水性数码喷墨墨水的研发、试验。本项目总投资86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431m2,建筑面积为1431m2。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从事水性数码喷墨墨水的研发、试验,研发水性数码喷墨墨水1000批次/年(配置量每批次5kg,5t/年),其中中间产物为:水性助剂(聚酰胺分散剂)2000批次/年(配置量每批次0.2kg,400kg/年)、水性助剂(聚酰胺触变剂)2000批次/年(配置量每批次0.2kg,400kg/年)、水性助剂(聚醚改性有机硅润湿剂)2000批次/年(配置量每批次0.1kg,200kg/年)、水性树脂(聚氨酯)1000批次/年(配置量每批次1.33kg,1.33t/年)、水性树脂(聚丙烯酸酯)1000批次/年(配置量每批次0.667kg,0.667t/年)、纳米浆料2000批次/年(配置量每批次0.5kg,1t/年)。 项目员工4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1班制,日工作时间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12月委托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广东核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数码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批复(穗环管影(增)〔2025〕5号)。项目2025年2月开工建设,2025年4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环保投资占比2.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广东核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数码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审批情况一致,项目无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新镇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废气经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两套并联的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通过两根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分别为DA001和DA002,各自通过5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未收集的废气经加强实验室通风后均可无组织达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及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承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ED1602]结果及现场检测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环保设备处理效率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正常运行,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期间,本项目营运期项目产生的TVOC、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放限值。氯化氢、硫酸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苯乙烯参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验收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所在园区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期间,本期验收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化学品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同时落实固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收集、转运过程造成二次污染。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造成明显生态破坏,未接到有关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结果污染物符合环评报告表源强值,根据环评报告表源强分析,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广东核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数码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基本达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验收组同意广东核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数码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验收监测报告表可依相关规定公示。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及管理,确保运营期间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环保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管理台账及环境监测计划。 3、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固体废物信息,实现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