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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热电联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简写本公告
更新时间: 2013/5/20 15:29:45  下载次数: 3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的规定,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在完成了《东莞市热电联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后,特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概
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根据东莞市近期各镇区热冷负荷变化和东莞市及各镇区发展思路和相关规划,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于2013年4月完成了对2008年编制的《东莞市热电联产规划》的修编工作。
根据修编的《东莞市热电联产规划》内容,规划的热电联产项目均位于东莞市各工业园区内,共分9个片区,包括:东城工商业集聚区、高石片区、寮松片区、樟洋片区、中堂片区、麻涌片区、谢岗镇片区、洪梅、道滘、望牛墩片区和沙田、虎门片区。规划实施后,将逐步取代并关停东莞市内现有的中小锅炉。
规划的9个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大体位置)如下:
规划规模如下:
片区
现有规模
规划规模
规划后总规模
东城工商业集聚区及其周边区域
2×180MW燃用LNG供热联合循环机组
近期扩建
2台390 MW
1140MW(360+780)、燃气
高石片区
2×180MW,拟燃用LNG
中远期扩建
2台390 MW
1140MW(360+780)、燃气
寮松片区
2×180MW,拟燃用LNG
中远期扩建
2台390 MW
1140MW(360+780)、燃气
樟洋片区
2×180MW,设计燃用LNG
360MW、燃气
中堂片区
391 MW,其中一车间装机容量106MW(4台25MW、1台6MW),二车间装机容量285MW(150MW、135MW各1台)
近期扩建2台350MW
中远期扩建
2台350 MW
1791MW (391 +700+700)、燃煤
麻涌片区
近期建设2台300MW
600MW、燃煤
谢岗镇片区
近期为2×390MW,预留2×390MW场地
预留2×390MW场地
1560 MW (780 +780)燃气
洪梅、道滘、望牛墩片区
近期建设2台350MW
700MW、燃煤
沙田、虎门片区
中远期新建2台350 MW
700MW、燃煤
整个东莞市
9131MW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
(2)电厂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电厂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4)规划建设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主要环保措施
污染源
环保措施
废水
规划范围内单个热电厂均设有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内绿化,工业废水主要有循环冷却排污水、酸碱废水、含油污水、含煤废水及脱硫废水等。含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及输煤系统冲洗水;酸碱废水、含油污水及脱硫废水等全部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中和、隔油、絮凝沉淀及澄清浓缩等处理工艺,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灰渣补充水、绿化和地面煤场冲洗、冷却塔补充用水等,基本不外排。
废气
煤堆场扬尘防治措施:煤在筛分、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需建立相应的防尘燃煤运输扬尘防治措施:电厂来煤由运煤船从水路运至专用煤码头,采用卸船机卸煤至码头后,通过全封闭带式输送机分别送至贮煤场,在贮煤场暂存后再通过全封闭带式输送机送至筛碎、输送系统,直接向主厂房供煤。规划热电厂燃煤上岸后整个输送过程均采用程序控制,全封闭式传送,扬尘产生量较少;另外,在煤筛分、破碎过程中单独配套相应的防尘、除尘系统,可将扬尘降到最低。
电厂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电厂烟气治理措施主要为采用高效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6%;电厂采用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脱硫,脱硫效率大于96%;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配套安装烟气脱硝装置,采用SCR脱硝技术,脱硝效率80%以上,可确保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相应标准要求。
煤渣综合利用场所水泥厂及建材厂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建材厂窑头熟料破碎设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器,窑尾设增湿塔,去除部分粉尘和SO2,再经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水泥厂的磨机等生产设备安装静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器。
噪声
本规划拟采取选用设备声源强低噪设备,并进行减震处理、阻隔声传播途径、防护受声体等噪声防治措施。
固体
废物
A、煤渣处置措施和综合利用方案
根据东莞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煤渣的综合利用途径主要是制砖、制水泥、修路等,本规划燃煤热电厂的煤渣拟综合利用于水泥厂和砖厂作建筑材料原料。
B、生活垃圾处置措施:各电厂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根据2007年~2011年连续5年的现状监测结果,河流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河涌水系除溶解氧、总氮、氨氮和粪大肠菌群有不同程度超标外,其余监测指标也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总体来说,东莞市水环境质量现状一般,部分水体无法满足相应的水质功能;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东莞市8个常规监测点位中,二氧化硫(S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平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略微超标,总体来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规划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符合相应等级的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环境影响预测结论: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过程中与实施后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是局部和有限的,环境影响通过严格的产业准入、废气集中处理措施和严格排放标准、设立足够的绿地景观等措施,可以得到有效减缓和补偿,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规划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可接受。
综合结论:在强调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强调下一层次的项目环评、注意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并配套完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东莞市热电联产规划》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为让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报告书简本可到规划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或环评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索取查阅,联系方式附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该规划的公告内容将会在环评单位环评公告栏以及东莞市发改局政府公告栏等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支持该规划方案;
(2)规划实施后是否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规划实施后可能对您的生活造成何种影响;
(4)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何评价?是否同意报告书中观点;
(5)其它建议或要求。
公众反馈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表达您的意见,详细的联系方式如下:
规划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830911
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园东路2193号时代新世界中心北塔1001室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20-87638628
传真:020-87638138 电子邮件:eia@envitek.com.cn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环评单位和规划单位将对公众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和规划单位将予以回应或解释。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20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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